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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2-2023学年度“优秀学生标兵”评选答辩会的通知
文章作者或来源: 浏览次数:( 3698 ) 发布时间:2023/10/27

各学院:

 根据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》(校学发〔202213号)文件精神及《关于2022-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遴选推荐的通知》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学院遴选推荐、学生处资格审查、学生奖励及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书面评审,产生了30优秀学生标兵答辩候选人,现将答辩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答辩候选人名单 

 

二、答辩时间

2023113日(星期五)下午14:00

三、答辩地点

成都校区:音乐厅

雅安校区:十教一楼报告厅

都江堰校区:图书馆报告厅 

四、答辩规则

答辩候选人按照抽签顺序上台答辩,自我陈述5分钟,现场提问3分钟。所有候选人陈述结束后,经评委合议后根据得分确定10优秀学生标兵拟评人选、20优秀学生标兵提名奖拟评人选。

在现场答辩、学校公示及后续环节中,如有弄虚作假、夸大其词等不诚信行为,或有违规违纪及其他不符合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的情况,学校将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,并记入不诚信档案,优秀学生标兵提名奖获奖人选依序替补,优秀学生标兵提名奖缺额将不再递补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各学院要按照公布的答辩候选人名单通知到学生,做好答辩准备,同时要深入挖掘候选人的特色亮点,讲好成长成才故事,请于103012:00前提交一张竖版高清生活照片、一句简短青春宣言、一段2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以及一分钟自我介绍微视频,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生二科艾尔尼处,用以答辩候选人的宣传。学校将线下统一制作青春榜样风采展,线上通过微观川农微信公众号推送活动预告并开展网络投票,还将择优进行视频展播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20231027